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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在舟山高价收购海龟这帮人3年贩卖2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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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舟山渔民中

有个约定俗成的习惯

一旦在海上误捕到海龟后

都会选择放生

如果海龟已经死亡

会把它们遗弃在码头上

等着环卫工人清理掉。

在舟山,没人卖,也没人吃海龟

海龟是一种古老而神奇的大型海洋爬行动物,被称为海洋“活化石”,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是海洋生态系统的旗舰物种和指示物种。

然而,一些做水产的生意人却盯上了违法的“海龟生意”,生意越做越大。昨天下午,舟山市检察院和宁波海事法院联合召开“守护海洋”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,对此案进行全面披露。

“只海龟,堆了满满一个院子。”新闻布会上,检察官展示了其中一批查获海龟的堆放现场视频,让人感到无比震撼和痛心。

舟山地处长江、钱塘江、甬江三江入海口,渔民捕鱼过程中,时不时就会有海龟“误入渔网”。

既不能卖,也不能吃,在舟山,海龟“一文不值”。在舟山做了十几年水产生意的安徽人沈某某已是司空见惯。一次偶然的机会,他在广东发现,当地有人高价收购海龟。

查获的海龟堆放在院子里

广东的朋友林某某,对他进行“科普”。他说,海龟几乎全身都是宝,龟板、龟掌、龟肉、龟油、龟肝、龟胆等部位皆可入药。这对于沈某某来说,就像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。从广东回来后,他开始有意识地收购海龟,并长途贩运给在广东的林某某。

在舟山,他收购海龟的价格很低,七八块钱一斤就能买到,但是到了广东,这价格可就翻了番,转手就能以二十块钱一斤以上的价钱卖掉,行情好的时候,甚至能卖到一万多块钱一只。其中,大部分被买去的海龟都制作成黑市药品,一部分活龟被人买去放生。

巨大的差价让林某某尝到了甜头,在利益的驱使下,他把“海龟生意”越做越大,并逐渐形成了收购、运输、贩卖“一条龙”的“产业链”。

据统计

全案涉及只海龟其中只死亡

另有近百只海龟不知去向

海龟生意的完整链条是这样的:渔船老大从误捕转向主动捕捞,待船回港后,由码头开小舢板、三轮车、收饲料鱼等人进行第一次收购,再加价转卖给专门从事海龟交易的人。沈某某等人收购海龟达到一定数量后,再通过客车捎带和大货车专运等方式,运到广东买家手中。

码头人员从抛弃海龟任由发臭到积极搜索做中间人,加上运输人员、搬运人员从旁协助等,形成了一条较为稳定的贩卖海龟灰色利益链。

而随着利益链的日益“壮大”,海龟这个物种面临的生存威胁和海洋生态链的损害也愈演愈烈。

报经浙江省检察院批准同意,舟山市检察院依据相关规定,向宁波海事法院就这批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,请求法院判令15名被告在各自的侵权范围内连带承担生态修复赔偿金共计.6万元,鉴定评估费1.万元,并公开赔礼道歉。

下一步,舟山市检察机关将在禁渔期内,对船老大进行集中的法治宣讲,从源头上切断海龟交易的来源。

来源:浙江日报都市快报

监制

唐明

主编

庞世豪

编辑

陈秋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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